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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队

潘春志

专职律师

潘春志律师,执业证号为14501201711733732,专职律师,本科学历。自2015年从广西民族大学毕业后即进入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19年6月参加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和第三届长白破产法论坛,发表入选论文《中国跨境破产管辖权制度之完善建议》。2020年12月,参加广西商法研究会年会,发表获三等奖论文《论我国《破产法》偏颇性清偿撤销制度的完善》。

主要业绩为:现任或曾任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天一置业有限公司、南宁广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万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德佰兴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嘉德豪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润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幼儿园等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擅长处理公司业务,处理内部劳资纠纷,有着丰富的合同起草及审查经验;擅长公司清算业务,参与了广西南宁迪美礼品包装有限公司、南宁市潘多拉纸业有限公司、广西大华印刷有限公司、广西阳光传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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