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旗下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与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王俊珑律师带领文鳐团队担任宏桂资产租赁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宏桂集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自治区首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现有注册资本42亿元人民币。2016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广西宏桂集团确定为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在承担原有整合运营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职能的基础上,以国有资本运营为主要手段,成为自治区国有资本流动重组、调整产业发展和优化布局的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集团管理金融股权价值42亿元;拥有125项国家专利;北部湾产交所年产权交易额近350亿元,排全国省级产权交易平台第11位;招标中心年交易额近300亿元,被评为全国行业先锋。“十三五”期间,广西宏桂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大幅增长,资产总额达210亿元,增长1.67倍,营业收入增长10.59倍,利润总额增长9.83倍,净资产收益率提高3.47个百分点,信用评价AA+等级。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桂资产租赁公司”)系广西宏桂集团100%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09年3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35.6万元,目前主要从事资产经营管理、资产交易、公车拍卖处置、长租公寓、投资发展等业务,是广西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重要运营平台,涉及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单位、个人的各类资产交易、拍卖、处置。目前管理商铺、楼宇等各类租赁类资产20多万平方米,资产遍及上海、南京、深圳、珠海、太原、海口、重庆、南宁、桂林、梧州、河池、北海、防城港、贺州等地。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作为广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南宁市政府等各级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始终紧跟自治区政府改革脚步。而王俊珑律师带领的文鳐地产律师团队,作为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旗下一支高度专业化的业务团队,长期深耕广西区域土地及房产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深度的法律观察及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宏桂资产租赁公司选择东方意远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是对本所的信赖,也是对本所专业能力的认可!
本所今后将会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积极主动的服务态度,细致周到的服务标准,为宏桂资产租赁公司提供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