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一、投资融资
(一) 法律服务内容
公司投资法律事务: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公司并购、境外投资;
公司债券融资法律事务:
项目融资、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融资转租赁、售后回租、杠杆融资、委托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银行贷款(应收款质押贷款、应收款信托贷款、保理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收费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发行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境外借款、政策融资;
公司股权融资法律实务:
引进私募基金、引进风险投资、引进战略投资、引进外资、境内上市、境外上市;
(二) 法律服务方式
收集和分析有关商业投资融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不同投资模式及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融资伙伴;
提供投资融资方式及风险控制的法律意见;起草和制作各种投资所需的法律文件;参与合作伙伴或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的磋商与谈判;
参与国有其它类型企业的企业改制、并购重组、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筹划股权转让及公司变更。
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全程控制专项法律顾问、协助策划企业经营法律框架;
二、 金融、保险、证券
担任金融机构常年或专项事务法律顾问,为金融机构(含保险、证券机构)的日常管理运作提供法律咨询,审查、起草有关的法律文件,参与谈判,调解纠纷,进行律师见证,出具律师意见等。
贷款风险控制法律服务;借款者进行审慎调查、研究并提供贷款的风险、草拟、审阅并修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国际银团贷款协议、融资租赁合同、国际融资担保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不良资产处置及其他金融保险、证券纠纷案件的代理:主要包括银行自办实体债务纠纷、存单纠纷、票据纠纷、借款(担保)纠纷、信用证纠纷及信用卡纠纷、股东与上市公司或者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等。
对银行拟定的国际业务文件、有关规定或对外发布的声明、汇款、托收、信用证等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参与银行国际业务纠纷的处理及各类国际金融欺诈、犯罪的防范和处理;
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审查招股说明书、公司(企业)债券筹集说明书、基金券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上市公司提供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及见证股东大会会议等方面的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