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菊,执业证号14501201711575900,2015年6月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书。2015年3月起进入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实习,2017年1月正式执业。从事律师行业以来以严谨负责,尽心竭力的态度办理每一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与水平,积极维护当事人每一项权利和合法利益,具体如下:
(1)刑事方面诉讼经验:长期办理或协助主任办理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均有过介入处理的经验,从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其中包括周某某受贿案、武某某行贿案、邢某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邹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凭祥市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何某某非法运输动物制品案、赖某某故意伤害案、刘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班某某故意伤害案、张某某信用卡诈骗案、陈某某挪用资金案、王某某重大安全事故案等,在这些案件中积极与办案机关和法院进行充分沟通和发表意见,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捕、不诉、缓刑、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想结果,当事人对办案结果甚是满意。
(2)民商事方面诉讼经验:从实习至今接触案子最多为民商事类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抗诉各个阶段,在办案中不断积累和总结出民商事案件办案规则,长期办理或协助主任办理民商事案件包括贺州桂东房地产公司与贺州城投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9000多万元)、贺州招储公司与与贺州金泰道路公司BT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案、蒋美珍诉春晖公司、永凯糖纸集团、赖可宾等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3350万元)、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纠纷案、南方林业公司林地纠纷案、三建与兴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等法律关系复杂、影响面大的案件,快速提升律师的办案能力、抗压能力和协调能力,在面临重大问题时能够快速作出决断,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及踏实肯干的态度办理每一个案件。
(3)行政诉讼方面经验:在执业期间曾接触和办理过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纠纷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被诉违法拆迁补偿案、南宁市江南区政府被诉土地登记违法案、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上百起征地拆迁案、江南住建局不服物业备案等案件,面对大范围的拆迁行为和村民群情激愤的情绪,不断优化案件的处理方式,引导群众从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缓解政府维稳压力。
(4)非诉方面经验:长期处理或协助主任处理南宁市西乡塘人民政府、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崇左市人民政府、贺州市人民政府、天等县人民政府、大新县人民政府、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宁市水利局等政府法律顾问单位面临的遗留案件、重大疑难、群体性事件,出具法律意见或研讨会等,充分履行顾问律师职责。除此之外,还作为建发房地产南宁有限公司、广西龙基置业有限公司、广西万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华电南宁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丽汇投资有限公司、贺州发改委、贺州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众多大型企业处理过众多重大法律问题,每年审查合同两三百份,避免顾问公司直接或间接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不断完善公司企业风险防控机制。
(5)参与义务性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律协每年都安排很多法律咨询活动,旨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为充实办案经验和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能力,曾办理法援案件两起,经阅卷后充分与被告人沟通,确定辩护思路,亦积极协调家属赔偿被害人争取减轻量刑。除此之外还积极到法援中心值班与和参加电视台采访,为更多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和给出具体处理意见,不断优化和提供多元化纠纷处理方式,缓和矛盾避免冲突的发生,让越来越多人能够知道法律,认识法律,从而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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